畢竟官祭祭典與民間約定成俗的信仰祭典有別,後者登錄為市定或國定「民俗」固然順理成章,但硬把官祭祭典也視為「民俗」,恐怕就值得商榷,與一般社會大眾對「祭典」的認知有差距,凸顯現行文資法對「無形文化資產」的認定仍有不足之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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